吴正治,字当世,湖北江夏人。顺治六年进士,选庶吉士,授国史院编修。 丁母忧,服阕,起故官。迁右庶子。十五年,特简翰林官十五人外用,正治与焉, 得江西南昌道。迁陕西按察使。所至以清廉执法著称。十七年,内擢工部侍郎, 调刑部。平亭疑狱,释江南逋赋无辜诸生二百馀人。疏论奉行赦款宜速,丈量田 地宜停,禁状外指扳,严妇女私嫁,皆著为令。 康熙八年,以父忧去。起兵部督捕侍郎,充经筵讲官。十二年,迁左都御史。 疏言:“缉逃事例,首严窝隐。一有容留,虽亲如父子,即坐以罪,使小民父子 视若仇雠。伏读律有亲属容隐之条,惟叛逆者不用此律。逃人乃旗下家人之事, 与叛逆轻重相悬。请自今有父子窝逃,被人举发者,逃犯治罪,免坐窝隐。若容 留逾旬,父子首报者,逃犯依自首例减罪。则首报者多,逃人易获。朝廷之法与 天性之恩,两不相悖矣。”又言:“今岁雨泽愆期,方事祈祷。近因直隶多盗, 廷议於玉田、滦州、霸州、雄县增设驻防旗兵,构建营房,劳民动众,应暂停止。 俟农隙时酌行。”疏入,下部议,俱如所请。先是睿亲王多尔衮当国,严旗下逃 人之禁,鳌拜继之,禁益严。株连穷治,天下嚣然,而圈地建营房,凡涉旗务, 汉大臣莫敢置喙。自正治疏出,逃人禁稍宽,营房亦罢建,世多以是称之。 寻迁工部尚书,调礼部。十八年,自陈乞休,诏嘉其端勤诚慎,慰留之。二 十年,拜武英殿大学士。时修太祖实录、圣训、会典、方略、一统志,俱充总裁 官,加太子太傅。 正治守成法,识大体。一日,圣祖阅朝审册,有以刃刺人股致死而抵法者, 上曰:“刺股伤非致命,此可宽也。”正治对曰:“当念死者之无辜。”他日, 又阅册,有囚当死,上问此囚尚可活否,众皆以情实对。正治曰:“皇上好生之 德,臣等敢不奉行。”退而细勘,得可矜状,遂从末减。二十六年,复疏乞休, 诏许原官致仕。三十年,卒,谥文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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