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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吴氏人物】 吴洪辨(?——862?)
作者:吴超群    信息来源:吴超群QQ空间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5-2-20 |社区|留言|微博|交流|字体: |

洪辨亦称吴僧统、吴和尚。唐沙州僧人。俗姓吴。父绪芝,母南阳张氏。长兄滔,早亡。次兄季连,为吐蕃“试太子家令”(准吐蕃王子家臣),后辞官归里,笃信佛。辨幼时出家,长即为僧,有辩才,谙蕃语,传译佛书,精研唯识。知大蕃沙州释门都法律兼摄副教授十数年,迁释门都教授(S.1686,P.4640)。蕃历水鼠年至木虎年(832-834)于莫高窟开七佛堂(今第365窟,见P.4640),坛下功德文有其题名。又建“法华无垢之塔”(P.4640)。赞普弃宿隶赞及郎达玛时,沙州各寺院经卷出纳皆由辨与旺却签押、批准,并给保、管经籍僧人颁发凭执(P.t.999)。大中二年(848)力助张议潮起事,议潮遣使入唐奉表,辨亦遣弟子悟真从行。大中五年(851),唐宣宗敕为京城内外临坛供奉大德,充河西释门都僧统(S.1947),摄沙州僧政、法律三学教主并敕黄牒(P.3720《洪誓告身碑》)。又开大佛堂一所(今第16窟)(P.2913)。领沙州十六所寺及三所禅窟(S.1947)。秉沙州僧政三十余载。《沙州诸寺人上都僧统状》(P.3730)有其判文。撰有《李教授阇梨写真赞》(P.4660)。约卒于咸通三年。族人及弟子就凛室为影堂(即今第17窟藏经洞)(S.1519),内塑真容并立《告身碑》。评论1 洪辨亦称吴僧统、吴和尚。唐沙州僧人。俗姓吴。父绪芝,母南阳张氏。长兄滔,早亡。次兄季连,为吐蕃“试太子家令”(准吐蕃王子家臣),后辞官归里,笃信佛。辨幼时出家,长即为僧,有辩才,谙蕃语,传译佛书,精研唯识。知大蕃沙州释门都法律兼摄副教授十数年,迁释门都教授(S.1686,P.4640)。蕃历水鼠年至木虎年(832-834)于莫高窟开七佛堂(今第365窟,见P.4640),坛下功德文有其题名。又建“法华无垢之塔”(P.4640)。赞普弃宿隶赞及郎达玛时,沙州各寺院经卷出纳皆由辨与旺却签押、批准,并给保、管经籍僧人颁发凭执(P.t.999)。大中二年(848)力助张议潮起事,议潮遣使入唐奉表,辨亦遣弟子悟真从行。大中五年(851),唐宣宗敕为京城内外临坛供奉大德,充河西释门都僧统(S.1947),摄沙州僧政、法律三学教主并敕黄牒(P.3720《洪誓告身碑》)。又开大佛堂一所(今第16窟)(P.2913)。领沙州十六所寺及三所禅窟(S.1947)。秉沙州僧政三十余载。《沙州诸寺人上都僧统状》(P.3730)有其判文。撰有《李教授阇梨写真赞》(P.4660)。约卒于咸通三年。族人及弟子就凛室为影堂(即今第17窟藏经洞)(S.1519),内塑真容并立《告身碑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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